記協主席鄭嘉如早前指出,接獲8間媒體平台及20名機構負責人、記者及其家人等求助,指前年底至今,陸續收到稅務局補交稅款通知,認為不合理,已提出上訴,而稅務局日前亦已表示,局方有既定程序處理覆核。


稅務局局長陳施維出席一個活動時重申,局方在處理稅務覆核或審計時,有一些基本原則,過程中涉及好多不同步驟,要搜集不同資料,亦要作出評估,若局方看完資料後,發現稅款可降低,便會作出修正,強調整個過程都是透明、公平、公開。
陳施維表示,任何納稅人,不論公司、個人或行業,都有機會被稅務局邀請做稅務覆核或審計,稅務局亦有既定程序處理覆核,而且統一運用於所有納稅人,不會有部分納稅人出現特別處理方式。他表示不會評論個別個案,但指出對於有關評稅的個案,納稅人有權提出反對或提供資料供局方評估,而有關評估的是基於局方搜集到的資料,根據事實和法例作出。
出席同一活動的香港稅務學會會長石詠文指出,香港稅制對每名納稅人都有相同對待,如果有納稅人發現收入與稅局的評估有出入,當中其中一個可能是因為不認識稅例而出現少報的情況,但她強調本港稅制一直行之有效,而且具有公平的上訴機制。
石詠文又表示,納稅人如果認為有不合理之處,可以在稅務局繳稅通知書發出日期的一個月內提出反對,在一般情況下,稅務局會要求納稅人補交資料,通常在1至3個月內會有初步覆核結果。但如果在這個階段仍未能尋求共識,納稅人就要先繳交稅款,再進行下一步程序。